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有限公司
在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旅游
活动用海项目海域使用权
续期的批复
******有限公司:
你单位******有限公司在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旅游活动用海项目的续期申请经******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用海符合《三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近岸海域海洋功能分区与管控,用海位于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亚龙湾片区)东排、西排周边海域,海域面积11.85公顷,占用海岸线0米,涉及生态保护红线11.85公顷,已取得省政府出具该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位置界址见附件宗海图。
二、同意续用海域3年,用海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至2027年6月19日,用海性质为经营性用海,用海类型为旅游娱乐用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游乐场用海。
三、请你单位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30日内,根据海域使用金缴款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逾期未足额缴纳海域使用金,将按照滞纳日期及滞纳金额按日加收1‰的滞纳金。
四、使用海域必须遵守海洋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若市政府出台新的岸线、海域资源管理规定,涉海企业、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
五、使用海域要做好安全及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相关要求,落实各项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六、该用海位于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亚龙湾片区)范围,应服从海南三亚国家级珊瑚礁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的监督管理,制定并实施有效的珊瑚礁生态保护措施。
七、海域使用权期限届满,海域使用权人如需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续期,逾期不受理。
八、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事宜,请依法办理。
附件:宗海图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