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月21日我局拟对济宁市金桥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1日-2025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2363820
******服务中心3楼B313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72100
项目名称 | 济宁市金桥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济宁市南矿区,******街道 |
建设单位 | 济宁市金桥煤矿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为技改项目,拟在现有工业广场西北新建一处工业广场,新建的工业广场内主要建设主井系统、副井系统、矿井给水排水系统、矿井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通风系统、供暖系统、采掘工作面系统、矿井通风系统、地面生产系统(含110万t/a原煤洗选系统及矸石和脏杂煤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等,注浆系统、爆炸物品库依托现有。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现有工业广场不再进行煤炭提升与洗选,现有场地主井改为风井,副井保留,新建工业广场内的煤炭提升能力与洗选能力为110万吨/年,不新增煤炭产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强化各类工艺废气治理措施。 (二)项目要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 (五)持续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