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价公告
1采购条件
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对该项目部分设计内容内容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西来宾市忻城县,工作内容为奇庚河、古蓬河、思练河等3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测绘、勘察及设计工作。其中,忻城县奇庚河治理工程加仁河段3.2km,尚宁村河段4.5km,板寨至龙规河段7.1km,新建护岸15km,清淤1.1km,总投资约6444.28万元;忻城县古蓬河治理工程联河段4.46km,凌头村河段3.17km,东河村河段0.94km,大甫河段2.16km,新建护岸1.38km,清淤2.15km,总投资约6737.22万元;忻城县思练河治理工程新练村河段5.7km,思练镇河段3.43km,石龙村河段5.93km,龙东村河段3.62km,新建护岸24.919km,清淤4.17km总投资约17229.68万元。
2.2 采购范围
在我院制定的总体技术方案基础上进行奇庚河、古蓬河治理的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工作,协助完成各阶段的技术审查,并进行必要的现场配合。工作范围为:忻城县奇庚河治理工程加仁河段3.2km,尚宁村河段4.5km,板寨至龙规河段7.1km,新建护岸15km,清淤1.1km,暂定总投资6444.28万元;忻城县古蓬河治理工程联河段4.46km,凌头村河段3.17km,东河村河段0.94km,大甫河段2.16km,新建护岸1.38km,清淤2.15km,暂定总投资6737.22万元。
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90日。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5月15日。
4 报价人资格要求
4.1报价人应同时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2******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在技术人员、资质能力、仪器设备等应能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项目履约要求。
(4)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3 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
4.4 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4.5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报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6 ******集团及中南院的禁入名单。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4日,每日9:00至11:30时,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有限公司采购招标信息平台(******/gys/),在线上传以下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1)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询价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 委托代理人(或单位介绍信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经审核后,报价人可登录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5.2 潜在报价人完成供应商账号注册后,方可在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报名;未在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进行报名的,将无权参加本次采购。
潜在报价人可访问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gys),点击“创建新的供应商”,选择“建筑安装工程、工程服务及其他类供应商注册”进行账号注册,账号审核后应及时填写合格分包商资格申请资料。注册网站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731-******,账号注册、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731-******/******。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人无需到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无需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2月18日10:00。
2)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各潜在报价人须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报价并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格式为“项目名称+报价文件-报价公司名称-日期” 。
6.2 投标人购买询价文件的,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须在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gys)完成分包商资格申请资料的填报。未按时提交资格申报资料造成无法递交报价文件和开标的,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采购招标信息平台(******/gys/)。
8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有限公司设计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410000
9 监督机构
******办公室
监督电话:0731-******
2025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