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砀山县委党校新校区地下室维修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SFJC******
二、项目名称:中共砀山县委党校新校区地下室维修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砀山县周寨镇北街路西 0102室、0201室
成交金额:贰佰肆拾万元整(¥:******.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86.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中共砀山县委党校新校区地下室维修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中共砀山县委党校新校区地下室维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完工。 项目经理:刘文洁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皖******3629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亚萍、高侠、张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2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城一品3栋3单元506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金利工业园
联系方式:陈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砀城一品3栋3单元506室
联系方式:潘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 话:******
2025年2月6日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成交结果公告
4.成交供应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