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厂一站一网一体化更新改造)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洪泽区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厂一站一网一体化更新改造)三标段已由******委员会以洪发改投资复[2024]78号核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境内。
2.1.2项目概况:洪泽区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厂一站一网一体化更新改造)三标段项目,本项目主要位于洪泽区建成区达标区,达标区的范围为:洞庭湖路(渤海路~南海路),大禹路(渤海路-南海路),淮宝路(渤海路-南海路),人和路(渤海路-南海路),益寿路(南海路-渤海路),东风路(方特大道-渤海路),湖小路(黄海路-渤海路),渤海路(洞庭湖路-浔河路),富民路(大禹路-淮宝路),南海路(洪泽湖大道-洞庭湖路),方特大道(洪泽湖大道-浔河路)、洪泽湖大道南侧边沟排涝泵站、洪渠街、浔河路。达标区内共有道路(14条),主要工作内容包含老路开挖及恢复、雨污水管道改造清污分流、管道修复、管道清淤等施工。
2.1.3合同估算价:约1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1.5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7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CA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CA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0、0517-******、******。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95。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178联系。
3.8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4年4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3.9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为单项合同额在 7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雨、污)管道工程施工(综合项目中含雨污管道的不予认可)。
依据为: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造价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类似工程造价不一致时,则以业绩高的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载明时间的不予认可)。
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
3.10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合格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11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或“信用江苏”******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2 近2年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11月27 日至 2024 年12月 16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4.3投标人须缴纳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手续费5元。
5.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9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
5.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不见面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工程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入围
******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备注: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当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20家时,所有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当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20家时,招标人将采用均值入围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合计数量为15家,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因素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2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 | |||||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 |||||
提供承诺书(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书 ” | 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承诺书 ”(如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证明材料作为承诺书附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无需录入诚信库) | |||||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原件的扫描件。 备注: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 类似工程为单项合同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雨、污)管道工程施工(综合项目中含雨污管道的不予认可)。 依据为: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造价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类似工程造价不一致时,则以业绩高的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载明时间的不予认可)。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原件的扫描件。 备注: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 | |||||
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 1、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注:养老保险证明必须经社保部门出具且加章,缴费时间为2024年4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 2、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的扫描件。 | |||||
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 ******居民身份证号。 2、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注:养老保险证明必须经社保部门出具且加章,缴费时间为2024年4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 3、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的扫描件。 | |||||
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现金(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 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所需其它材料”。 | |||||
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书的 | 提供保函(保单)、信用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所需其它材料”中“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写明“已缴纳投标保函(保单)或已提供信用承诺书”。 |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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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合格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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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或“信用江苏”******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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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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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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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招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第 5 章“工程量清单 ”的有关要求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 4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规定的权利义务;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无重大偏差; | |||||
暗标 | 施工组织设计为暗标,各投标人不得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示或暗示其企业或个人信息,要求在封面、正文内容中均不得出现任何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图案和人为标记等,如:投标人名称、人员姓名、单位地址、 电话号码、公司徽标、专用网址、电子信箱代号、不得涂改文字、更改字条、故意连续出现错别字、加插空白页等,之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以及其他带有暗示性的语言或标记等。一经发现,将否决其投标。 | |||||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2.3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定标。 投标报价:78分 业绩、项目管理机构等:2分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 ||||
一 | 投标报价(78分) | |||||
2.3. 1 |
投标报价 (78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为65%、70%、75%、80%、85%;K1的取值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5%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1.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4.******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二 | 企业业绩、项目管理机构(2分) | |||||
2.3.2 |
企业类似业绩 (2分) | 投标人自 2021年 1月 1 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有一个得1 分,最高得2 分。(类似工程指:市政排水(雨、污)管道工程施工(综合项目中含雨污管道的不予认可));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1. 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2.施工合同;3.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的日期为准,提供的证明材 料必须能反映出单项合同金额,否则视为无效】。以上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 投标文件中。注:如投标人提供符合资审条件的项目经理业绩有多个的,其中一个业绩不得参与企业类似业绩计分。 | ||||
三 | 施工组织设计(20 分) | |||||
2.3.3
|
施工组织设计 (20 分)
| 评审要素 | 编制要求 | 分值 | 页数 | |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 施工组织总体完整,方案实施性强,施工分段合理明确 | 2 | 不超过10 页 | |||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科学合理 | 3 | 不超过 15页 | |||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计划完整,措施全面 | 2 | 不超过 10 页 | |||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措施合理,阐述详细 | 4 | 不超过 20 页 | |||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科学合理 | 2 | 不超过 10页 | |||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关键技术工艺成熟科学,重点难点阐述准确,解决方案针对性强,科学合理 | 5 | 不超过 25 页 |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阐述详细 | 2 | 不超过10 页 | |||
注: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单项篇幅不超过要求页数,多一页扣 0.1 分,扣完 为止。总篇幅不超过 100 页。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 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10.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洪泽区东十道1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00 至17:30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街道益寿路126号410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00 至17:30 )
2024年11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