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桂平市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Ⅱ标段)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002 | |||||
招标人 | ******财政局 | |||||||
建设单位 | ******财政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桂平市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Ⅰ标段:桂平市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东区、西区)共涉及13个乡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太阳能路灯、道路硬化;新建文化、文体活动中心;水渠三面光改造等工程;Ⅱ标段:桂平市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南区、北区)共14个乡镇,其中旺盛村平岭屯太阳能路灯70套、麻垌村太******委员会至中湾屯太阳能路灯90套、大樟村******中学路灯19套;大上村大充屯二级路边社背至韦屋边道路硬化1950.00㎡、福山岭咀屯道路硬化2590.00㎡、蕉树村大塘屯道路硬化1767.50㎡、河南村枢纽道路硬化1728.00㎡、南木乳泉井道路硬化1989.00㎡、新建鹧鸪村文化中心篮球场附属设施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5年2月6日 | 开标地点 | 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2 月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 2月12日 | |||||
预中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58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韦卫猛(注册编号:桂******7830 ;身份证号:452631********1755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海婷(身份证号:450803********5522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中学教学楼部分外墙翻新等整改工程 ******办公室装修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28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李丹(注册编号:桂******9859;身份证号: 450803********7565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谭健(身份证号:450802********8450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中学改扩建8号学生宿舍楼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05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李园园(注册编号:桂******5010 ;身份证号:450881*******006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杨明榕(身份证号:450881********1718)【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gg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贵港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财政局基层财政财务管理股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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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南北区.pdf (955.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