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尖峰药业滴眼剂等制剂车间智能化技改项目 | 浙江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衢路368号现有厂区内 | ******有限公司 | 根据市场需求,企业拟投资3000万元,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衢路368号秋滨制药厂内实施“尖峰药业滴眼剂等制剂车间智能化技改项目”。2023年6月19日,金华开发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对本项目进行了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306-330751-04-02-758170。该项目备案内容涉及尖峰秋滨制药厂、金西制药厂的设备更新改造,根据企业项目规划,本次环评仅针对秋滨制药厂技改内容,本次环评项目建成后秋滨制药厂可新增年产2000万支滴眼剂、500万支滴耳剂的生产能力。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做好环保措施。 | 废气:采用自动化生产线,并在密闭的GMP洁净车间内生产,工艺废气经空调净化系统配套的高效空气过滤器处理后车间排放;蒸汽发生器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后烟气经8m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纳管。 噪声:室内设置、基础减振、风口消声等措施。 固废: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6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5年2月27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755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