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2025年马莲乡东洼等村等11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线杆复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吉县2025年马莲乡东洼等村等11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线杆复位工程已由西吉******管理局以《关于西吉县2025年马莲乡东洼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西吉县2025年白崖乡小坡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西吉县2025年马建乡马建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西吉县2025年兴隆镇马咀村和陈田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西吉县2025年兴隆镇玉桥村和下堡子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西吉县2025年吉强镇水岔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西吉县2025年马莲乡马蹄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西吉县2025年马莲乡罗曼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西吉县2025年偏城乡榆木等村和硝河乡高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西吉县2025年沙沟乡叶河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西吉县2025年沙沟乡中口村和兴平乡杨岔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2025〕20号、21号、22号、23号、24号、25号、26号、27号、28号、36号、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服务中心,估算投资181.1814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外,其余由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服务中心。项目已具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吉县马莲乡、白崖乡、马建乡、兴隆镇、吉强镇、偏城乡、沙沟乡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西吉县2025年马莲乡东洼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线杆复位98根,其中电杆85根,电信杆13根;西吉县2025年白崖乡小坡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线杆复位70根,其中电杆62根,电信杆8根;西吉县2025年马建乡马建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线杆复位600根,其中电杆349根,电信杆251根;西吉县2025年偏城乡榆木等村和硝河乡高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线杆复位224根,其中电杆185根,电信杆39根;西吉县2025年马莲乡罗曼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线杆复位74根,其中电杆61根,电信杆13根;西吉县2025年马莲乡马蹄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线杆复位62根,其中电杆51根,电信杆11根;西吉县2025年兴隆镇马咀村和陈田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线杆复位82根,其中电杆63根,电信杆19根;西吉县2025年兴隆镇玉桥村和下堡子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线杆复位109根,其中电杆109根,电信杆0根;西吉县2025年吉强镇水岔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线杆复位95根,其中电杆71根,电信杆24根;西吉县2025年沙沟乡叶河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线杆复位307根,其中电杆265根,电信杆42根;西吉县2025年沙沟乡中口村和兴平乡杨岔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线杆复位166根,其中电杆153根,电信杆13根。
2.3 计划工期:565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中的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具体以批复、施工图纸、方案及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为准。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输变电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4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2月 12 日至2025年 02月 17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投标人办理 CA ******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71按1号键,相关费用请自理。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1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07日10时00分,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模式”、“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委员会以得分高低排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为推荐的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服务中心
地 址:西吉县
邮 编:756299
联 系 人:马治军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博项目******有限公司
地 址:西吉县和泰南侧办公楼3楼
邮 编:756299
联 系 人:杨彩彩
电 话:******
宁夏众博项目******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2 日